昨天買了一支筆,嚴格地說是筆套,就是那種可以抽換筆芯,一次可以裝很多顏色的。
剛推的時候,我買了雙色的,然後又買了三色,到了昨天買了四色。
這新的筆身上多了一圈pilot的貼紙,讓我覺得用它的筆在幫它打廣告,所以動手去撕了它。
我心想,這種貼紙應該就是做好撕的吧,沒想到撕了一小角...很黏很黏,不好撕,於是決定默默黏回去;
但那一小角,已經無法像當初一樣平坦無痕跡,看的出來就是撕過了...看著不順眼,心裡想著早知道就不要撕了~~忍著睡覺去。
今天拿出來一用,還是無法忍受這種不完美的狀態,所以下定決心再難撕也要弄乾淨,就像星巴克花博已兌換貼紙一樣。
但一出手變後悔了...撕了外表的那圈紙,有黏性的那層還是牢牢地黏在筆管上,而被拔起來的地方卻又黏黏黑黑的。
派出無敵橡皮擦+手指慢慢ㄌㄨ,總算是看起來還可以。
這麼無關緊要的小事,我到是從中看到了自己的個性還有我自己無名堅持。
不喜歡多餘的東西,
一旦行動了卻又後悔,但回不到最初狀態,還是選擇行動;
壓下性子慢慢做,中間或許暗罵自己笨蛋無數次,還是會有一個差強人意的結果。
很深奧,我知道。
我寫給我自己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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